American English與 English English (或 稱 British English)是存在著差別的。那麼,好國人跟隧道的英國人之間交談或通訊會不會存在著問題呢?以下讓我們設念一位美國人卡特前去一名英國人希思傢中拜訪時的“偶逢”,葡文翻譯,以說明這個問題。(括弧內的英語是美式英語)
卡特按希思的手刺,前去希思傢往。他來到希思所住的那一幢室第樓宇 block of flats(apartment house),發覺該年夜廈共有苦一層,希思曾對他說是佐正在頂樓。但噹他進进電梯lift(elevator)裏,他發覺最大的數字是20。他懷疑本人搞錯,於是詢問筦門人 Porter(janitor),才晓得20字即两十一樓。到達希思住的 flat(apartment)門心,他還帶著忐忑心境按門鈴。
冷喧過後,希思問他品茗還是喝果汁 squash,卡特非常詫異,果為他所知道的 squash是一種作為蔬菜食用的瓜(南瓜),從來也不曾聞過北瓜汁也能够喝的。噹希思把一杯橙汁遞繪他時,才知道誤會了。跟著,希思問他吃 scones(軟餅)還是 biscuits(烘造的餅坤),卡特發覺希思說的scones是他叫做 biscuits(美式英語中的軟餅)的東西,而希思的 biscuits卻是他天天皆吃的 cookies(傢常小苦餅)。
閑談的時候,卡特稱讚希思的 Pants(褲子)很美丽,希思的古道热肠裏咕嘀:這傢伙難道有透視眼?否则他怎麼會看到我明天穿的是七彩的內褲呢?(按:美式英語中 Pants是褲子,等於英式英語的 trousers。而英式英語中 Pants是內褲) .
告別的時候,希思要收卡特到車站,於是他的太太叫他順道 Post(maiI)一启信,並叫他攜统一歲大的兒子約翰(John)前往。希思請卡特等一會兒,好讓他去拿 Pram(嬰兒車)。卡特好死奇异,為什麼希思會把一只仄底船(美國生齿中的 Pram)躲在傢中。後來他才知道原來他是去拿 baby carriage(美國人指嬰兒車的用語)。
在人行讲 Pavement(sidewalk)上缓缓天止走時,卡特人有三慢,於是問希思那裏有 fort station。希思不清楚他問什’麼,於是卡特說“where is john?”希思指著嬰兒車說“John is right here.”卡特晓得希思誤會了,所以只好說出不大高雅的 WC一語。希思怳然大悟,本來他是找Public convenience(廁所)。
最後,他們終於去到希思口中的 PiIIar—box(卡特說是mailbox),寄了疑。希思對卡特說“I’II give you a ring。”‘卡特想了一想,知道希思並非說要給他一只指環,而是表现“I’Ill call you.”(我會打電話給您)之意。於是兩人依依握別。希思推著他的 Pram回傢,卡特則按希思的唆使来乘電車 tram(美式英語是 street car或 trolley)往中區游覽去了。
以上講述的故事雖然是虛搆,然而英式英語战美式英語之間確實是存在著很多差異的。由於美國電視電影等活着界到處上映,英國人懂得美式英語還比較轻易一點,美國人领会英式英語便稍難了。故此实的有上述情況出現實在是不奇异的。